关于开展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增选及PI退出工作的通知
2025-11-10590为迎接科技部全国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以及PI考核成果摸底的需要,现拟启动PI增选及PI退出工作。
一、PI增选申请
1. 未参与上期PI遴选、未获实验室颁发聘书的人员均可申请。
2. 增选依照《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医发〔2023〕150号)执行。申请书材料详见附件。
二、PI退出申请
1. 加入、参与其他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的PI;
2. 因退休或工作调整不再从事呼吸疾病相关研究工作的PI;
3. 因其他原因申请退出的PI;
4. 申请退出的PI请书面提交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退出申请表,材料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
请各申请人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材料电子版与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sklrdkygl@gird.cn)。
逾期不再受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苏杰
咨询电话:020-83205217(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PI遴选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广医发〔2023〕150号)
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