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未来之星”本科生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2025-04-03801各学院:
为强化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系统推进科研育人,及早发现并有针对性地培养优秀青年人才,为构建高水平呼吸疾病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提供后备人才,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SKLRD,以下简称实验室)拟将资助端口前移,设立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之星”本科生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国重“未来之星”),现面向广州医科大学优秀本科生征集国重“未来之星”项目计划申报书。
一、立项支持条件
本项目以挖掘本科生科研潜力,培养适应我国呼吸疾病基础医学发展的创新型后备人才为目标,鼓励本科生依托实验室独立开展呼吸疾病相关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培养其独立思考、实践、探索和创新的能力。
(一)主要资助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呼吸疾病相关研究方向:
1. 重大呼吸系统感染性疾病的快速诊断和临床救治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2. 慢阻肺的演进规律、精准分型和诊疗新方法研究
3. 哮喘发病机制研究和新型诊疗技术研究
4. 慢性咳嗽致病机制研究和新型诊疗技术研究
5. 支扩症的综合防治技术研究
6. 间质性肺病和肺血管病的早诊和综合管理研究
7. 肺癌新型早筛、早诊、早治技术研究
8. 基于人工智能的呼吸疾病诊疗新技术研究
(二)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四)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国重“未来之星”项目旨在支持优秀本科生的原创性科学研究。申请人若已获得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含校级学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本项目仍可申请。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需有研究生推免生资格。项目获得者在推免过程中按照学校推免生规定享有相应加分。 (二)学生要求
1. 国重“未来之星”项目面向广州医科大学优秀本科生开放申请,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需有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具备科学热情,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南山班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
2. 同一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
3.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需为四年学制的二、三年级学生,五年学制的三、四年级学生,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4人(含项目指导导师)。1名学生最多只能主持1个项目,可同时参加最多2个项目。
4. 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者需保证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学生每学期在项目/实验室的工作时间不少于40日。
(三)导师要求
1. 对于目前担任本科生导师的校内导师,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考虑。
2. 导师须为导师需为实验室PI。
3. 项目指导导师同一年度最多只能负责指导1项本项目。
4. 校内导师近3年各类教学类项目存在暂缓通过、不通过、终止通过等情况,不予立项资助。
三、立项数量
本年度拟资助国重“未来之星”项目8-10项,每项2-5万元。
四、项目资助
(一)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3年,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 2027年6月/2028年6月。
(二)项目第一年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如任一项目成员选择至实验室深造,将继续追加资助经费3万元/项。项目结题优异的,相关项目成员可在实验室深造阶段继续申请本项目的滚动支持。
(三)资助经费在建设周期内分年度下拨给项目指导老师管理使用。经费使用需严格遵守财务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五、申请程序、时间
(一)学生申报
1. 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学生需填写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之星”本科生呼吸疾病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
2. 学生完成项目申请书填写后,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于2025年5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至学生所在学院。
(二)学院审核
1. 根据项目提交情况,各学院组织项目评审或答辩,对所有项目进行推荐排序。
2. 学院确定的推荐项目须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于2025年5月13日前统一发至实验室科研管理邮箱:sklrdkygl@gird.cn。
(三)实验室复核 实验室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遴选项目。在收到项目申报书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四)公示 实验室根据评审结果,对拟立项的“未来之星”本科生创新项目进行公示。
六、项目管理与验收
(一)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项目申请书,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资助。修改核准后的项目申请书作为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和项目结题的依据。
(二)项目实施期间,实验室按执行进度组织项目中期检查,中期检查结果决定第二期项目经费的拨付时间及比例。对于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落实整改。
(三)执行期内,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项目变更的(包括变更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研究目标、考核指标等),需提前联系实验室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变更。申请变更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的,变更后的团队人员组成应符合申请年度申报指南要求。
(四)项目执行期满后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实验室在项目执行期满3个月内组织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提交结题报告、成果佐证等电子版结题材料。可用于结题的有效成果需与研究课题直接相关,按要求正确署名作者单位,标注课题基金号。
(五)如项目执行良好,成果产出超出预期,且项目团队任一成员选择至实验室深造,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本专项项目的滚动支持,滚动支持比例不超过当年立项项目的10%。
七、其他事项
学院层面应加强院内培育,对所报项目的先进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对指导老师在本科生培养方面的前期基础进行把关,确保指导老师有能力承担项目建设和本科生培养工作。
八、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苏杰
电话:020-83205217
附件:
1. 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之星”本科生呼吸疾病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
2. 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未来之星”本科生呼吸疾病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模板)
呼吸疾病全国重点实验室
2025年4月3日